文明实践网讯(文/张亚芹 图/易军)近期,S65徐明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开通,沿线部分单位和村民因法律意识淡薄,把高速公路桥梁及桥下空间作为“遮雨棚”“储粮仓”“杂物间”,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秸秆、木材等,有的甚至是易燃易爆物品。这不仅挤占了桥下空间,影响了桥梁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且带来了严重的火灾隐患,在秋天干燥季节,堆积的秸秆及易燃易爆物如同“隐形炸弹”,一旦着火,将直接威胁桥梁结构安全与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对此情况,连徐支队第四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管齐下、提前介入,源头治理、严控隐患,确保桥梁安全和辖区畅通。

一是宣传先行,提升意识。 第四大队组织人员深入沿线14个乡村,与各个村支书面对面交流,认真宣传关于高速公路桥梁空间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沿线地方政府和部门在管理中责任,积极争取沿线乡村的支持。依托乡村网格化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爱路护路宣传,累计举办专题宣传6场,发放宣传资料340余份,接受宣传村民780余人。通过面对面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普及高速公路安全知识,提高沿线村民的遵法守法意识,提升共同守护高速公路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思想源头减少违规停放、堆放行为。
二是全面排查,精准治理。 第四大队组织执法人员按照“一桥一档”的标准,对辖区桥下空间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拍照记录、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堆积物的位置、种类、数量和所有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过程中,第四大队注重沟通与协调,联合当地村委会主动联系堆放物品的村民,详细阐述桥下堆物的危害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情、理、法多维度引导,成功督促村民自行清理了20余处堆积物,包括3处易燃易爆物品,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联动发力,共管共治。第四大队积极走访协调,形成多方协同、群管群治的良好格局。在走访沿线各乡村后,迅速建立群管网络,详细统计各村高速公路对应桩号,明确各村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确保责任明确,突发应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置。联合辖区徐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八大队共同印制《关于严禁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堆放物品的通告》,以联合发文形式明确桥下空间禁止行为与法律责任,并在沿线桥下空间显著位置广泛张贴,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震慑。联合辖区养管部门、大许养护工区对无主堆积物进行集中清理,共联合清理堆积物31处540余平方。
下一步,第四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桥下空间集中整治行动,并推动建立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效,为S65徐明高速桥梁系牢“安全带”,全力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完好、安全与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