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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徐支队第二大队高效办结高速公路桥梁剐蹭路产损失赔偿案

时间:2026-07-15   来源:本站   编辑:江苏管理员

7月14日上午,随着中国人寿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安徽分公司将46782.94元款项转入江苏省财政厅专户,连徐高速“6·13”新沂南匝道桥剐蹭事故造成的路产损失已经足额缴纳,这标志着历时1个月的路损追偿工作正式结束。

6月13日上午13时左右,连徐高速公路养护人员巡查发现,G30霍连方向新沂互通 A 匝道桥梁(K118+200)遭遇车辆剐蹭,随即报警并通知监控中心排查;闻警即动,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勘查路产损失;大队现场勘验、依法核算,并综合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处理意见,本次事故造成路产损失合计 46782.94元。

经监控中心视频反复比对,初步确定疑似肇事车辆为安徽省灵璧县某公司皖L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事故发生时间为6月13日上午11时19分;6月13日下午到6月14日,第二大队会同辖段高速交管三大队多次联系皖L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告知其涉嫌交通肇事造成路产损失、需要配合调查;期间,驾驶员曾采取关闭手机、设置忙音等方式拒绝配合。交管三大队通过车辆系统联系运输企业,要求驾驶员配合调查;6月14日下午,在视频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违法事实,表示将在本次运输结束后到交管三大队、第二大队接受处理。6月15日下午,第二大队会同交管三大队赶赴安徽灵璧县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

因为涉嫌超限运输、发生路损未报告等违法行为,6月18日下午,皖L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到第二大队驻地接受了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期间,执法人员询问得知涉事运输企业日常经营困难、经济压力较大而且因为借贷购买新车负债较重,难以一次性足额缴清路产赔偿款项;经核实,涉案车辆已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中心支公司投保足额商业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已完成保险报案,理赔流程同步启动。为切实纾解当事人经济压力、足额追缴路产损失,大队建议当事人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代为支付路产赔偿费用,经大队多方协调对接,保险公司最终同意代为支付本次路产赔偿费用。

定损阶段,保险公司对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部出具的路产修复费用存有异议,认为检测费用、设计费用较高,在路产损失中占比较大,要求出具对应收费依据。为及时化解理赔分歧、提速定损工作,大队主动对接江苏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部、新沂养管中心,督促其完整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与定损文件,争取保险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并推动理赔内部审批流程高效办结。受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约束(一般理赔款为整数元),保险公司初期定损金额与实际路产损失存在 0.94 元差额。为确保赔偿款项一分不少全额收缴,大队安排执法人员专程赴中国人寿财险新沂支公司,与勘查定损工作人员当面协商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补齐差额,实现全额理赔。

在本次路产案件办理中,大队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持续对接涉事运输企业与承保保险公司,向涉事企业发函催缴路赔费,反复督促保险公司压缩内部审批时限、加快理赔处置进度。到7月14日,本案 46782.94元路产赔偿资金已全部足额收缴入库。下一步,第二大队将持续优化路产损失案件处置流程,健全交通执法、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保险机构多方联动协作机制,精准、快速处置大额路产损赔案件,让群众少跑腿、让处理更高效,切实做到路产赔偿应收尽收、足额到位。(刘军 王尔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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